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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旅行社被曝拖欠导游团款 另四家旅行社被注销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互联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4-28

“旅行社要求导游员垫付团款是旅行社低价竞争、转嫁经营风险的不正当行为”。在昨(24号)天召开的北京地区旅行社工作会议上,由于拒不清退导游员所垫付的团款,北京市旅游局昨日对4家旅行社进行了通报批评。

    这4家旅行社分别是:中国民族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华堂国际旅行社、北京平安之旅旅行社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崇光旅行社有限公司。

    据市旅游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去年1月18日,市旅游局向全市旅行社下发了《关于清退拖欠导游员工资和所垫付团款的通知》,要求旅行社清退导游员的垫付团款。但截止到今年3月20日,北京市旅游局共接到导游员举报258件,涉及旅行社拖欠导游员垫付团款金额高达199万多元,“为维护导游人员的合法权益,市旅游局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已协助导游员追回欠款122万余元”。

    旅行社不与导游员签署劳动合同、采取由导游员垫付团款的不正当经营操作方式几乎已经成为业界的惯例,查处并根治这一毛病并非一朝一夕。此次遭通报的四家旅行社就是在已经查实的情况下,拒不退还所欠导游员垫付的团款。旅游局方面除了对这4家旅行社给予全行业通报批评,并在北京旅游信息网“旅行社信誉档案公示系统”中予以公示外,还取消了这4家旅行社本年度参加旅游行业系统内各类先进的评选资格。

    实际上,旅游行业目前存在的诸多问题都与旅行社与导游员之间的“非正常”关系息息相关。以近期闹得满城风雨的香港旅游购物丑闻为例,其起因也是因为导游员几乎全部收入来源是出自购物佣金。旅行社不与导游员签署劳动合同,导致导游员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只能绞尽脑汁在旅游消费过程中通过购物、进店等方式捞取回扣,这最终也伤害了游客的利益。

    不过,纠正这种“非正常”关系靠旅行社单方面也难以完全解决。北京众多导游员之前均向记者表达过这种观点,“旅行社提供的工资待遇远不及赚取回扣、佣金的数量,尽管冒一定风险,导游员还是宁愿选择这种旧有模式。”为此,旅游局方面昨日也发出呼吁:希望广大导游员坚决抵制旅行社要求垫付团款的不正当要求,避免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相关新闻

    新北等另4家旅行社被注销

    昨日,北京市旅游局还发布了“2006年度北京地区旅行社业务年检结果”。包括北京新北旅行社、吉祥鸟旅行社等4家旅行社因未能通过年检,被注销业务经营许可证;而北京中盐国际等41家旅行社则因各种原因被暂缓通过旅行社业务年检。

    此次被注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4家旅行社均是因为“拒不参加年检”。其中新北、中城新世纪以及吉祥鸟等3家国内旅行社已经被注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而针对惟一一家不参加年检的国际旅行社——中鹤国际旅行社,市旅游局已经建议国家旅游局注销其业务经营许可证。

    此外,包括北京世纪阳光、玩美假日等41家旅行社因为“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参加年检”及“未按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险”等原因被暂缓年检,分别被限期3-6个月整改。(江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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